化驗室物品與儀器的管理
化驗室的財產(chǎn)通常分為三類:低值易耗品(相關試劑/玻璃器皿/各類工具等)、儀器設備(如: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等測量儀器、超聲波清洗機/超聲波處理器萃取儀/微波消解儀等前處理儀器和家具。
低值易耗品通常又分為三種:低值品、易耗品和原材料。低值品是指價格比較便宜,不夠固定資產(chǎn)的標準又不屬于材料和消耗品范圍的物品。易耗品指一般玻璃儀器。原材料是指消耗品如試劑、非金屬、金屬原材料等。這三種物品使用頻率高、流通性大,管理上要以心中有數(shù)、方便使用為原則,要建立必要的賬目。對于工具、臺燈、電爐、計算器、磁盤(軟盤)等與生活用品分不清的物品,需特別注意保管。儀器物品要分類存放,固定位置。工具電料等要養(yǎng)成習慣用完放回原處。試劑與物品要分開存放。能產(chǎn)生腐蝕性蒸汽的酸,應注意蓋嚴容器,室內(nèi)定時通風,勿與精密儀器置于同一室中。
儀器設備屬于固定資產(chǎn),又分一般儀器設備和精密貴重儀器設備,其管理要求也不相同。價值在數(shù)百元(由各單位管理部門自行規(guī)定)以上的儀器設備須要單獨建立卡片管理制度。
儀器的名稱(包括主要附件)、型號、規(guī)格、數(shù)量、單價、出廠和購置的年月、出廠編號以及儀器管理編號等都要準確登記造冊。儀器設備建立專人管理責任制。儀器使用安裝之前,要仔細認真地閱讀說明書及有關資料,了解儀器的原理、結構、安裝與使用、維護注意事項等之后,才能動手安裝與調(diào)試。沒有實踐經(jīng)驗的人員切勿盲動。
儀器設備要建立使用、事故、檢修記錄制度。
非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使用儀器設備,必須要有批準使用的手續(xù)。無關人員不得使用與挪動儀器設備,擬上機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培訓、考核通過后才準許上機。
儀器設備出現(xiàn)故障,確需要打開儀器外殼進行檢修時,要有一定的手續(xù),儀器使用人不得自作主張打開機殼進行檢修。檢修必須由專門技術人員負責,此人可以是儀器保管人與使用人。
儀器設備通常要有防塵罩,實驗完畢待儀器冷卻后才能罩上防塵罩。
計量儀器需要定期請有關計量部門及時進行檢定,確保儀器測量結果的準確性。
儀器設備安放的房間要與化學操作室、辦公室分開,且應符合該儀器的安裝環(huán)境要求,以確保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。儀器室應注意做好防塵、防腐蝕、防震以及避免陽光直射等,通常要有紗窗、窗簾。高精密儀器室應安裝雙層窗,以及空調(diào)設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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